气候适应 | T20收录WRI政策简报:G20国家如何推动地方层级气候韧性基础设施建设?

Capacity, Resources, Regulation: Overcoming the Obstacles to Climate-Resilient Sub-National Infrastructure in G20 Countries | 图源:T20
全球变暖,气候变化加剧,再叠加上其他日益严峻的非气候问题,使得地球生态系统及人类社会正面临巨大威胁。投资气候韧性基础设施(CRI),已成为成功应对上述风险的关键。数据显示,G20国家是全球累计损失最高、伤亡人数最多、自然灾害发生频率最高的地区,也因此G20早已达成共识:要加快投资建设气候韧性基础设施。
2023年5月,WRI的最新政策简报《Capacity, Resources, Regulation: Overcoming the Obstacles to Climate-Resilient Sub-National Infrastructure in G20 Countries》入选今年印度G20峰会的T20政策建议,探讨如何助力CRI在区域层级的实施,并就能力及资源缺乏、资金缺乏、及法律、政策及监管风险三个关键挑战提出具体建议[1]。
Think20(T20) T20是G20下属的一个官方参与小组。作为G20的 "思想库",该小组召集了全球多家权威智库和资深专家参与讨论与G20相关的政策问题。相关建议会被汇编成政策简报,提交给G20工作组、部长级会议和领导人峰会,帮助G20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 |
气候韧性基础设施Climate-Resilient Infrastructure (CRI)
根据IPCC最新报告,全球变暖带来的气候风险在频率、强度、范围和持续时间方面正在发生变化,与其他问题叠加可构成巨大的生态、社会、经济风险,并产生连锁反应。因此,全球亟需在基础设施,尤其是生命线基础设施(如电力、水和卫生设施、交通和电信)提高气候适应性,发展CRI,实现投资收益大于成本。如全球适应委员会发现,从 2020 年到 2030 年,在气候韧性的五个关键领域投资 1.8 万亿美元可以产生 7.1 万亿美元的净效益,效益成本比从 2:1 到 10:1。但在实际情况中,CRI在G20地方层级的推行十分困难,我们总结出三大关键问题:

图源:T20
挑战 1:能力和资源缺乏
因气候风险的不确定性,CRI的顶层设计十分困难,问题包括:如何挑选CRI项目?如何将气候韧性理念纳入基础设施建设或基础设施改造?如何给与市场足够的信心?
WRI建议:统筹多方资源,加强能力建设
提高G20国家在地区层级的资源知识储备及统筹能力,明确区域CRI项目行动计划,推动CRI的实施落地,具体提升能力方式包括:
探索G20的多重组织能力,引导后疫情时期投资热潮向CRI项目倾斜;
鼓励地方利益相关者与G20相关机构(如GI Hub)一起构建多元合作交流平台及数据库,共享交流数据及项目经验;
重点扶持气候风险高、知识储备和管理能力低的区域进行气候韧性能力建设,提供量身定制的技术援助。
挑战 2:融资有限
CRI 项目的成本往往高于传统基础设施项目,前期资金投入量大,且CRI有较强的民生属性,所以政府一直是主要的资金来源。但后疫情时期政府财政紧缩,如何满足CRI项目资金缺口?如何保障CRI项目资金来源?如何吸引私营部门投入?
WRI建议:内外并举,提高资金平衡能力
向内扩大政府对CRI的财政支持并提高财政配置效率——
在地方层面为CRI制定五年或十年的长期预算和发展计划,确保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 ;
优化CRI的项目管理,如优化简化审批通道、提供项目监管评估等工具提高执行能力;
为CRI提供直接的专项资金补助,填补资金缺口;
增加金融税收支持力度,如设置优惠利息鼓励地方政府、社会资本投资CRI项目;
建立示范项目奖励机制,提供财政奖励,鼓励CRI项目投资。
向外灵活运用外部融资渠道突破CRI项目资金难题——
将CRI规划融入区域长期发展计划,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策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
鼓励私营部门参与CRI技术及融资解决方案的测试和验证,如设置试点项目;
鼓励建立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机制,创建满足多元需求的、高效的融资方式,如公私合营、绿色债券、气候投资基金等;
构建试点项目的融资经验推广的工作框架。
挑战 3:法律、政策和监管风险
由于法律、监管和政策的不确定性,投资 CRI 可能存在巨大风险。如何保障CRI在当前法律、政策、监管框架中的实施路径通畅?如何为CRI在地方层级有效合作创造有利条件?如何为创新的CRI技术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WRI建议:优化完善运行机制,探索多重合作模式
虽然G20已组建IWG、SFWWG及GFSG等组织来推动CRI建设,并制定工具包以提高气候项目的财务透明度、一致性、及可比性,但风险仍旧存在,尤其是在地方层级。为了给CRI实施创造有利环境,G20应当:
建立地方CRI长期行动规划,该规划应基于当地的实践经验及国家层面的对气候问题的承诺及计划,营造鼓励多元主体的参与机制,并由当地政府牵头;
为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如气候风险地图和历史气候灾害数据库,以确保相应的投资是以气候信息为依据;并将气候风险纳入基础设施规划实施全过程,包括前期宏观分析,风险把控,环境社会影响评估,预算编制,项目许可和设计等。为私营部分提供跟踪进展、量化CRI成本及效益的工具;
与熟悉CRI开发过程的组织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培训、知识分享、技术支援等方式,推广CRI理念,培育当地技术人才。
